棉花糖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汉末立志传 > 第104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
    当所有人都十分忙碌时,漫步于田野间,与爱妻打情骂俏的某人,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。

    “时待,你小子老实交代,昨晚是不是偷偷摸到阿巴该房间去了?”

    尤英对游尘投去一个核善的眼神。

    “尤姐,你是知道我的!

    我是那种下贱的人吗?

    我昨晚明明是抱着阿尔瓦,正大光明地去阿巴该的房间睡的!”

    游尘死猪不怕开水烫,理不直气也壮。

    “哦,那你一定很爽喽?”

    尤英本想抓住游尘爆捶一顿,小腿上突然传来一阵疼痛感。

    原来两人只顾着交谈,不慎踩到了一条王锦蛇。

    这种蛇生性凶猛,行动迅速,尤英没穿铠甲,自然就中招了。

    游尘见状,立即抽出熟铜锏,一锏切断了蛇头,随后一脸焦急地检查着尤英的小腿道:

    “尤姐,被蛇咬了非同小可。

    让为夫替你将毒吸出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大哥,那是菜花蛇!

    有毛的毒啊!”

    尤英鄙夷地翻了个白眼,轻轻一脚踹翻腿上的大挂件。

    这小子战场上是军神,可脱了铠甲就没个正形。

    她从小在草原长大,又在并州北部生活了一段时间,什么蛇有毒,她还不清楚吗?

    真当她四体不勤,五谷不分?

    “尤姐听话,让我康康!”

    游尘发誓,他只是单纯地关心爱妻,绝对不是因为,这腿他能玩一辈子。

    “包扎挺熟练的嘛!

    以前没少招蜂引蝶吧?”

    尤英的一只手已经拧上了他的耳朵。

    “那是!我当年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!

    虽说居于深山老林,那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,那些说媒提亲的,差点没把咱家门槛给踏破了!

    当年,有个花姑娘趁夜翻墙而入,意图对某行禽兽之举,被某当场识破,就地正法,直接吃干抹净了!”

    游某一边处理伤口,嘴上不忘跑火车。

    对于尤英拧他耳朵,毫不在意。

    志在天下之人,岂能当耙耳朵!

    “你小子真畜牲!”

    “我那是正当防卫!

    那花姑娘是只母豹,它才是畜牲呢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!

    你小子是真吃干抹净啊!

    下次记得给我留点!”

    这下尤英算是听明白了,当年踏破他家门槛的,原来是母老虎、熊外婆之流啊。

    二人一虎就这样漫步于田野之间,享受着短暂的宁静。

    没有政务和俗事缠身,总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。

    斜阳西挂,游尘轻轻抚摸着怀中安睡的琥珀那雪白硕大的脑袋,和尤英背对而坐。

    熟铜锏和钨钢鞭分立两旁,闪烁着璀璨的光芒。

    静静感受着尤英和琥珀那均匀的呼吸,游尘眼神柔和。

    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,唯二的牵挂,仅存的温柔了。

    【真希望,就这样陪着两位母老虎,直到尽头……】

    此刻,即是永恒。

    身为未来的统治者,感情太多绝对是大忌。

    游尘虽然妻妾众多,但都是出于政治考量。

    收甄姜,蔡灵是为了获得其家族的财力支持,纳卢弈是为了借助卢植海内大儒的名望,娶张楚,尤英,阿巴该,阿尔瓦都是为了安抚其背后势力,笼络人心。

    因为常年征战,这些女人里,草原三人组待在他身边的时间更多。

    但阿巴该,阿尔瓦似乎更在意部落的利益。

    只有尤英,能无条件地信任他。

    因此,他会更加珍惜这份无条件的信任感。

    “枯藤老树昏鸦,小桥流水人家,古道西风瘦马。

    夕阳西下,断肠人在天涯。”

    眼见落叶归根,流水潺潺,长亭古道,一片祥和。

    游尘触景生情,不禁诗兴大发。

    “尤姐,我这首《天净沙·秋思》意境如何?”

    “嗯,不错,不错!”

    “是吧?你也觉得——”

    游尘的话还未出口,就硬生生给憋回去了。

    “时待,这豹肉味道不错,给老子留点!”

    显然,尤英这女人睡熟了,刚才是在梦呓。

    游尘再看看伏在他腿上睡觉的琥珀,这小子伸出舌头咂咂嘴,似乎也梦到了美食。

    游尘:……

    两个逆子!

    真是对牛,不,对虎谈情。

    不过,有两位母老虎常伴左右,游尘觉得非常安心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河内郡,并州刺史府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奉先英武,果然是‘九原飞将雄,胡虏莫敢逢’啊!”

    丁原见吕布仅用一个回合,就将自己麾下十几员将领全部击落马下,眼中异彩连连,不禁鼓掌叫好。

    他年俞四旬,虽然官拜并州刺史,膝下却无子嗣。

    吕布身高近一丈,面似傅粉,宝剑眉合入天苍插额入鬟,一双俊目皂白分明,鼻如玉柱,口似丹朱,大耳朝怀,头戴一顶亮银冠,二龙斗宝,顶门嵌珍珠,光华四射,雉鸡尾,脑后飘洒。身穿粉绫色百花战袍,插金边,走金线,团花朵朵,腰扎宝蓝色丝蛮宝带,镶珍珠,嵌异宝,粉绫色兜档滚裤,足下蹬一双粉绫色飞云战靴,肋下佩剑,端的是威风凛凛,气宇轩昂。

    {按汉代计算,身高一丈大概2.3米。

    毕竟是汉末最强武将,气势要足!}

    丁原早就听闻吕布的勇武之名,如今亲眼所见,心中喜爱,就起了收义子的心思。

    “唉,时光荏苒啊!

    不觉间,某鬓间已生华发!

    本刺史已过不惑之年,膝下尚无子嗣,实在令人唏嘘!”

    丁原说话间,目光灼灼地看着吕布。

    “明公身体康健,英明神武,想来很快就能有子嗣了!”

    听着吕布的恭维,丁原一愣。

    【我是这个意思吗?

    你小子怎么这么蠢?】

    “唉,纵然如奉先所言,只怕老夫也看不到吾儿建功立业的那天了!

    若是吾儿能有奉先这般英雄,老夫便是身首异处,也可含笑九泉了!”

    丁原心说自己这次说得够直白了吧,你小子一个苦哈哈出身,可别不识好歹!

    吕布这次总算听懂了。

    他出身平民之家,哪怕一身武艺出众,也很难有机会。

    如今丁原赏识他,机会难得,吕布也就顺杆子往上爬了。

    “布飘零二十余载,只恨未逢明主!

    公若不弃,布愿拜为义父!

    儿从此跟定义父,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!”

    吕布高大的身躯一跪,恭恭敬敬向丁原磕了三个头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好!好!好!

    奉先吾儿,快快请起!

    自今日起,奉先便是为父帐下主簿了!”

    丁原上前扶起吕布,脸上的褶子都笑出来了。

    他丁原也是个有野心的人。

    游尘年纪轻轻,就已经是镇北将军了!

    游尘凭借的是什么?

    【典韦,张飞等将领,皆有万夫不当之勇,游尘得这群人相助,这才大破黄巾。

    如今我有吕布这等绝世猛将,将来若入主中枢,位居三公,也并非不可能!】

    “吾儿家中可有妻室?

    不如一道接到此地,共享天伦之乐!”

    丁原想把吕布套牢,言语间尽显关切之意。

    吕布常年在战场厮杀,此时不过是刚刚步入官场的菜鸟,对丁原的关心感激涕零。

    就像初出茅庐的大学生,对老板的大饼信以为真……